#因為不瞭解反而更容易造成恐懼🤔
昨傳永康某商業大樓COVID-19確診病例造成瘋傳,引起不小的激盪(公告中述明19~21樓已消毒,好笑的是永康商辦大樓超過21樓用Google就能判斷😄),案例除大樓上課外,其住家、接送車輛、行經足跡等都要二次消毒,是否落實執行。
衛生局固然必需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治原則處理,但不應該是官方式看似強硬卻是簡略對外回覆,其實可以告知大眾確有其事,已在掌握中、請民眾無須恐慌、口罩戴滿洗手更勤等用詞。
但相對警方也應該是被告知的協同對象;
如是假消息,他們可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特別條例,最重恐判三年罪送處;
但相對若屬實,警方獲得告知下,就能即時協助相關防治管制行為。
而不應該讓他們處在一個不知情的高風險環境之下。